时间: 2025-12-04 03:05:06 | 作者: 新闻动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和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放中级职称评审权限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实际,现决定组建“博罗县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遴选“药学或中药学”专业范围内的高水平的行业专家和经验比较丰富的一线专业人才担任入库评委,负责全县医药行业专业方面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为确保专家库建设的专业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欢迎合乎条件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积极申请入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方面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4、从事本领域专业方面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或高级职称1年以上。
(一)材料准备。申报人需如实填写《博罗县医药行业专业方面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入库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和《博罗县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入库评委名册表》(以下简称《名册表》),同时准备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二)单位推荐。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把关并出具推荐意见后,将《推荐表》《名册表》及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25年12月20日前报送至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股,表格电子版及所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专家入库申报+姓名+联系方式”。请严格根据相关要求规范命名,避免因材料报送不规范导致延误入库流程。发送邮件后请致电(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股)确认。
(三)审核备案。我局将对申报人员资质进行初审,审核合格后报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备案,备案通过后正式纳入专家库。此前已进入其他级别或类型评委库的专家,本次需按规定重新申报。
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实行常态化动态备案管理,在库专家的核准备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需重新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备案。专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从专家库中予以剔除:
(一)违反《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或评审工作纪律,造成不好影响的;
附件:1.博罗县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入库推荐表.docx